法規與制度說明
用途詳細(點此展開)
用途詳細(點此展開) 彙整當月加班誤餐費(依身分規則判定),為本步驟目前唯一項目。業績獎金、補發金額已改列 ⑤ 一次性給與。 誤餐費資料來源:步驟⑧加班費鎖定完成後的加班紀錄 — 步驟⑧尚未鎖定的月份,無法計算誤餐費。 符合一份的條件(依身分各自判定,互斥、兼職優先):- 平日加班(假日加班不計)、加班時數 > 0
- 一般身分:開始時間 ≥ 12:00 且時段依設定的「重疊/涵蓋/跨越」方式判定
- 彈性身分:下班後(=加班起點)加班長度依設定的「窗涵蓋/超過門檻」方式判定
- 兼職身分(預設停用):依設定的「長度超過/落在外面/兩者皆須」方式判定固定時段
- 誤餐判定用的加班長度已先扣除依設定選用的休息(避免與步驟②重複扣,見 加班誤餐費規則 頁面)
依據:查核準則§88
法令依據(點此展開)
法令依據(點此展開)- 所得稅法§14/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》第88條:伙食費(含誤餐費)每人每月 NT$3,000 免稅,超額部分應轉列應稅薪資所得。
依據:所得稅法§14
操作說明(點此展開)
操作說明(點此展開)- 選擇年月/部門/單一員工,按「🔢 試算」計算全員加班誤餐費。
- 點選任一員工列可查看該員誤餐費明細(符合日期、計算式)。
- 已試算或已鎖定時可按「🔍 檢視快照」查看目前結果(唯讀)。
- 確認結果無誤後按「🔒 鎖定完成」;鎖定後不可再試算。
- 會計可以查看與核對本頁所有金額;放款、確認、修改請由財務或老闆(或原負責人)操作
表格欄位說明(點此展開)
表格欄位說明(點此展開)- 姓名/部門=員工姓名與所屬部門
- 狀態=已計算誤餐費 N 日/本月無符合之下班後加班
- 誤餐天數=本月符合誤餐條件的天數
- 誤餐費 (加項)=誤餐天數 × 每日金額;並標示伙食免稅額度是否超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