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與制度說明
這頁做什麼
- 登錄向主管機關報備「延長工時」的紀錄(報備期間、日期、受理機關、文號、附件),並提醒你是否漏報。
- 事業單位僱用勞工達一定人數以上、且勞資會議通過延長工時決議時,須向主管機關報備(勞基法§32 III)。
欄位說明
- 頁首提醒:黃色警示=勞資會議已通過決議但沒有報備紀錄;綠色=報備已涵蓋最近一次決議,或在職人數未達須報備門檻。下方會列出需報備的勞資會議決議(日期、標題)。
- 報備期間:這次報備涵蓋的期間,例如 2026/01~2026/12(必填)。
- 報備日期:實際向主管機關報備的日期(必填)。
- 受理機關:收件的主管機關,例如勞動局(必填)。
- 文號:機關回覆或收件的公文文號(選填)。
- 附件:報備文件,可傳 PDF、Word 或圖片,單檔 10MB 內;重新上傳會取代原附件。
- 備註:補充說明。
- 登錄人:清單欄位,記錄是誰登錄的。
按鈕說明
- + 新增報備:打開空白表單新增一筆報備紀錄。
- 點一列:打開該筆報備紀錄查看或修改。
- 💾 儲存:存下紀錄,報備期間、報備日期、受理機關缺一不可。
- 停用:把這筆報備紀錄停用(只有已存在的紀錄才有);停用後不計入報備,歷史仍保留。
- 下載目前附件:下載已上傳的檔案。
- 關閉:關閉視窗。
操作步驟
- 先看頁首提醒是否有「尚無報備紀錄」的警示。
- 按「+ 新增報備」,填報備期間、報備日期、受理機關,有文號與附件一併填上。
- 按「💾 儲存」,清單會出現新的一列,頁首提醒也會更新。
- 需修改時點該列;作廢的紀錄用「停用」。
注意事項
- 報備期間、報備日期、受理機關為必填。
- 附件超過 10MB 無法上傳。
- 停用會讓該筆不再計入報備,請確認後再按。
- 是否須報備取決於在職人數門檻與「合規設定」中的提醒開關。